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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津南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牢记为民初心,践行为民司法、为民谋利检察履职宗旨的工作开展情况。津南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霍立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刚,第五检察部主任项勇出席发布会。

自2019年以来,津南区检察院积极改进工作思路,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6件,制发检察建议100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提请抗诉13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207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质的提升。

津南区检察院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强化对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的监督,促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健康运行。资不抵债的某公司负责人为拖欠劳动者工资,指使关系密切的亲属假冒公司员工前往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企图借助劳动工资的优先受偿权,通过法院执行方式逃避公司债务。因仲裁案件的特殊性,仲裁机构与法院均无法自行撤销以上裁决,本市也从未出现类似案例,津南区检察院在查询他省判例的基础上,多次请示市检察院并前往法院与仲裁机构进行协商,最终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撤销了仲裁调解书,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仲裁制度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对在履职中发现民事主体为规避自身或者加重对方当事人民事法律责任而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的行为,津南区检察院积极通过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以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的方式予以监督,推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丁某因对方当事人曹某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失去了全家三代人仅有的一套住房,本人因此事出现精神障碍,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夫妻关系也就此破裂,其父在多次诉讼未果后申请检察监督。津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多方工作调查核实,最终查实本案为虚假诉讼,丁某的房产得以保全。2019年以来,津南区检察院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线索4件,其中2件已判处刑罚,有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津南区检察院还积极围绕民法典新规定新精神,主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特别程序以及督促程序等的监督,有效推动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正义。秦某与多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现有资产已无法偿还债务,部分债权人为提高受偿比例,假借其他20余人之名向法院申请了要求债务人限期履行的支付令,支付金额虚增至5000万元。津南区检察院受理后,经多方调查最终查明部分当事人借助支付令程序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撤销20余人的支付令申请。

津南区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通过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法,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正当维权。因拖欠工资的包工头跑路,李某等四人索要劳动报酬一直未果,并先后到劳动监察和信访等部门寻求帮助。津南区检察院主动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沟通,并在受理该案后,多次前往工程发包企业沟通,最终引导企业代包工头先行支付李某等人被拖欠的工资6.8万元,为李某等人解决烦心事的同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良好社会效果。2019年以来,津南区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1件,涉及农民工工资88万余元。

津南区检察院注重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方式,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彻底、妥善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因自己的还迁房被方某冒名登记,80多岁的李某先后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起行政诉讼,并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方某的产权证书。胜诉的李某去办理产权登记时,却被告知方某在这套房屋上设立了抵押权,除非对方主动撤销抵押权,否则无法为李某办理登记。津南区检察院了解该案后,主动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走访调查,查明方某系通过虚构债权的方式为房产设立了抵押权,监督方某主动撤销抵押权后,李某顺利办理了产权登记。2019年以来,津南区检察院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3件,为相关部门减轻诉累的同时,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民有呼,我有应。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对标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标准,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解民忧、纾民困、护民利、暖民心的作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津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刚在发布会上说道。

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今晚报、中老年时报、天津政法报、津南融媒的媒体记者以视频形式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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