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全面加强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近日,津南区检察院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培训会。
培训面向津南区检察院“灯塔”法治宣讲团,旨在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和市检察院对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各项要求,提升履职素能。
津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薛津参加会议,提出:一要深刻认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重大意义与实质化履职的具体要求;二要进一步整合、共享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各自业务打造精品法治教育课程,提升法治教育质效,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三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倾斜,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法治教育与犯罪预防教育。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海亮以《厚植理念护航成长 促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为题,围绕法治副校长的概念、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发展历程、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等方面深度讲解,传达并学习了市检察院、市教委联合制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市检察院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促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
津南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活动为契机,持续擦亮“灯塔”法治宣讲品牌,凝聚法治宣讲力量,持续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