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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时间:2017-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

津津南检〔20173

 

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

 

根据市委、区委和市院《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和市院关于“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要求,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结合起来,把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铁腕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合力干,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为实现我院全年工作目标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缺乏政治担当,政治敏锐性不强,“四个意识”不强,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执行党的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不规范。

(二)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院部署要求不力,对上级最新政策、会议精神及新理论业务学习落实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动工作不尽心履职,措施不到位不得力工作效果差。

(三)对影响本院、本部门工作开展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工作懈怠懒散责任心差。

(四)履行窗口服务、办案安全、机关安全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单位集体财产和检察工作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力,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多发频发;

(七)抓班子带队伍和对科室管理要求不严,规范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愿触及矛盾,不敢碰具体问题,干部存在松懒散现象;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够,谈心谈话较少,凝聚力、战斗力还不够强;

(八)思想保守僵化,工作进取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心存畏难情绪,推动工作敢闯敢拼的劲头不足,缺乏工作激情,工作效果不明显,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九)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

(十)服务意识淡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仍然存在,对待当事人和来访人员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

(十一)纪律松懈,消极怠工,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应为而不为,工作缺乏计划性,时紧时松,抓工作不主动,工作职能应尽而未尽,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不严格执行司法办案规定,应当告知而不告知,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应当结案而不结案,应当公开而不公开;

(十三)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

(十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填录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不完整;

(十五)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步骤措施

专项治理自20172月初开始,至l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220172月底)

1.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全员参与。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区委和市院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本院实际,按照全面从严治检的形势要求,找准本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需要整治的具体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措施、步骤要求。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73月至7月)

1.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全院各部门和干警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结合深化规范司法行为,认真查找本部门及干警自身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列出查摆问题台帐。全体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各部门要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剖析原因,制定工作台帐。全院要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宣讲等形式,引导全院干警有作为、有担当,进一步营造全院干事创业的氛围。要召开专项治理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体或个别谈心谈话,凝心聚力,使人人受触动,人人有反思。要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见人见事见细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2.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各部门要把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提振士气、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

3.梳理问题,开展督办。加强与市院和本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执纪监督和院内季度及半年工作推动验收等途径,筛查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一旦发现重要问题线索,要挂牌督办、销号管理。我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院台帐,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院和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78月至12月)

1.整改落实,注重实效。要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受到不同程度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落实。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肃组织处理等环节进行整改落实。对故意“打擦边球”、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改的,必须坚决处理。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部门要强化整改落实措施,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问题的长效机制。上述整改情况要及时向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作出汇报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通过督促检查,严肃检察纪律、办案纪律。要按照市院和本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有关治理台帐、治理措施、治理效果和工作机制报送市院和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严肃问责,形成震慑。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盯住重点岗位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严肃处理。对受到查处的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对影响较恶劣、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上报区“两台一刊”、“津南廉播”曝光,推动全院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责任分工

我院成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监察科、政治处、办公室为我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

(一)党组负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要全面抓好“自查自纠、教育管理、问题处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

(二)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责任,抓好“线索梳理、督促检查、监督执纪、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好监督执纪工作职能,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在第一时间迅速解决处理,并对专项治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院和区纪委进行工作反馈,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三)其他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政治处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不作为、不担当,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始终处于最低水平的问题考准考实,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要加强舆论引导,全力做好专项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将发现的情况及时报送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督促检查责任。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部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跟踪督促,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我院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明要求,对各部门工作推动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各部门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各部门及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整治目标,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要盯紧工作考核完成的全过程。要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明察暗访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优先处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从严从快处理发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全院上下要把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要做到发现问题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善于借大势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警真正做到为官有为、执法善为,恪尽职守,确保高质量搞好专项治理,推动我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印章)

 

2017227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7年2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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