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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会风会纪“十不准”
时间:2021-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准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和换届政策,发表散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不准编造散布谣言、诬告诽谤他人,发表主观臆断、不负责任意见,擅自散发图书、报刊、资料等物品;不准以威胁、欺骗、利诱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碍干扰代表委员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通过通讯联系、当面拜访、委托中间人出面说情,以老乡、同学、战友等名义举办联谊活动等方式拉票;不准贿赂、诱使、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安排食宿,擅自到指定地点外食宿甚至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或相互赠送礼品礼金、特产、纪念品等;不准组织、指使他人进入会场及驻地进行非组织活动;不准扰乱会场秩序,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拍照、发微信,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不履行请假批准手续擅自缺席会议、迟到早退等;不准泄露会议涉密内容、涉密文件,不妥善保管、清退会议文件;不准阻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打击报复检举、举证、控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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