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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3-10-11  作者:  新闻来源:津南区纪委监委  【字号: | |

中秋、国庆将至,为确保我区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津南区供销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志群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志群在担任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天津市康业冷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及退休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接受劳务,折合共计5万余元;违规向公司职工和退休干部发放福利;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王志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天津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毳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至2022年,张毳在历任天津消闲岛健身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津南区长青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6万余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席间饮用高档白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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