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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机构。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 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9,841,415.1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595,17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78,376.00元,占83.02%;其他收入567,835.48元,占1.14%。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9,841,415.1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595,174.96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1,981.81元,占71.45%;项目支出8,152,922.02元,占16.36%。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531,117.5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783,411.5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37531244.9  元,其中:“行政运行(项)” 32601934.7 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人员经费和单位运行费等;““两房建设(项)”620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配备;“其他检察支出(项)” 4928690.2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办案办公设备购置、检察工作网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560424.3 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1560424.3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439448.3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 900103.15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539345.16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5,611,981.8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83,162.0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8569096.73 元,其中:

基本工资”4091537.78 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全体在职干警基本工资的发放

“津贴补贴” 6033940.75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全体在职干警津贴补贴的发放

“奖金” 4833278.44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全体在职干警年终一次性奖、公务员年度绩效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60424.3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98978.15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39345.16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2926.91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 7413420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全体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135245.24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值班考勤制度、未休假补贴的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 6448432.39元,其中:

“办公费” 611407.49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的办公费用

“印刷费” 43913.33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印制宣传品费用

“咨询费” 20000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内控建设方面费用

“手续费” 2776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的银行转账、购买支票等手续费

“水费” 44114.9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的水费

“电费” 515569.72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的电费

“邮电费” 10987.8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邮寄费用等

“取暖费” 534906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单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1463358.94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16213.25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市内环外出行

“因公出国(境)费用” 69399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156181.24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日常运行所发生的维修费和维护费

“培训费” 4380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干警的业务培训等

“劳务费” 357794.1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聘用制人员经费

“委托业务费” 164145.93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制作业务展板,法制宣传片等费用

“工会经费” 183000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用于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开支

“福利费” 205255.95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干警防暑降温费用、体检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7797.92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日常维修、燃料、车辆保险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 813540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3690.82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其他商品或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6204.8元,其中:

“离休费” 125767.5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的发放

“退休费” 253421.3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退休人员物业补贴、采暖补贴、提租补贴等的发放

“抚恤金” 155992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发放

“生活补助” 21024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 38247.89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  38247.89元,主要用于:区检察院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37,196.92元,与2019算相比减少112803.08 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69,399.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601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1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7,797.9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797.9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92202.08       元,主要原因是提高运行效率,压减支出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486,680.28元,比2018年增加278,777.32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订阅报刊费用及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6,00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7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2,72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0,62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0,4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9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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