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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6日在天津市津南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视察时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围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担当有为、创新竞进”的工作定位,深入开展“五好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聚焦全区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制定完善服务举措,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出台《服务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九项措施》,成立服务五个一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建立联系对接机制,主动服务不缺位。深入各镇、园区、企业开展专题司法调研,找准服务发力点。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服务合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七个一”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批准逮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7人。根据案件情节和企业经营需要,不批准逮捕3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或主要业务骨干,2名在押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企业正常运营得到有效保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24次党组会和6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研究、部署、推动专项斗争。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分局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对掌握的涉恶案件100%介入侦查,确保案件定性、证据收集“不跑偏”。制定《刑事案件跟踪监督工作办法》,建立涉恶案件点对点专人跟踪机制,先后向公安机关制发《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9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7份,防止案件或涉案人流失。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26人,追诉犯罪嫌疑人6人,追诉犯罪事实3起,有力震慑黑恶分子。坚持法治标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移送的28人依法不认定为涉恶犯罪;对公安机关以普通刑事犯罪移送的17人,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对449件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发现涉恶线索14件和“保护伞”线索11件,均及时移送相关单位查处。深挖涉恶案件发生背后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稳妥区分金融创新和犯罪活动,确保精准打击。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依法有序推进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和风险化解。加强对新型涉众犯罪的分析研判,撰写的情况反映《新型网络诈骗“游戏托”现苗头亟需引起重视》被市委《每日要情》采用。全年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9人,追回涉案款977万余元,有力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全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托派驻生态环境局检察官办公室,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污染防治合力,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人,提起公诉5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提起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治理受污染土地6亩,挽回经济损失74万余元。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就垃圾违规存放问题向全区7个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及时清整,村容村貌更加靓丽,创建卫生城区的基础更加坚实。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强化食品药品领域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人,依法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3人,有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深入推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违规从事餐饮的小餐馆和无餐饮资质民办托幼点的监督力度,探索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方式,向有关部门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9份,督促整改落实,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让儿童成长更加安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工作专班制度,受理群众来访152批次,来信66件,妥善处理告急访4件,集体访2件,100%落实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回复”,促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进一步深化完善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意见,成立应急小分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确保中非高峰论坛、亚洲文明论坛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稳定,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铜墙铁壁。

二、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恪守检察公正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99人,提起公诉1197人,深化平安津南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依法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58人、不构成犯罪的4人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55人不批准逮捕;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犯罪情节轻微的46人、证据不足的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捕案件经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均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维持。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31人,撤案89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追捕犯罪嫌疑人15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22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提出抗诉2件,1件已得到上级机关支持。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交付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专项检察,向办案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书》13份,对可不继续羁押的9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在区社矫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实现监外执行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同步常态监督的转变,促使8名不符合矫正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聚焦劳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等领域,充分运用制发检察建议、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对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纠正。全年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36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2件;提请抗诉4件,上级支持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4件。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件,提出再审建议5件,法院裁定再审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线索2件,均已立案,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打击虚假诉讼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市检察院推广。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切实肩负起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职责,加强对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增强公益保护实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争取各方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主动向区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区委支持。区委出台《关于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主动与各行政机关、公安、法院、监察委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把“独角戏”变成“大合唱”。对受损害公益,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机关履职尽责,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件,均收到整改落实回复,取得良好效果。针对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恢复耕地资源25.43亩;针对渔业资源破坏问题,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机关依法打击海河流域非法捕鱼行为,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仅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安宁,而且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学校、机关和群团组织的协作,与区教育局会签《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公安机关建立对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与团区委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76人,提起公诉58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16人,通过跟踪帮教,这16人顺利回归校园或就业;36名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预防,有效防止再犯罪。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检察长和16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3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建灯塔法治宣讲团深入全区中小学和社区开展法治宣讲65场,上万名学生受到优质的法治教育。

三、提升自身素能建设,推进检察发展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学习教育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50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9件,形成调研成果6篇,护航民企发展、防范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风险、服务区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照初心使命和十个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检视查摆问题60条,制定整改措施151项,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主题教育,全院干警对共产党人和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理解更加深刻,为民服务、干事创业,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形成73”内设机构格局,统一规范各部门职责,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着力降低“案-件比”,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注重发挥检察环节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该制度适用率达8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9%,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召开联席会议,规范提前介入、案件交接、请示研究等工作,完善案件移送、犯罪嫌疑人转押、补充调查等程序,建立内外衔接通畅、运行高效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依法对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葛义发,北辰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郭海洪等19人提起公诉,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

——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和智慧检务,强化检察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案件管理。制定出台《案件管理分类提示、通报工作规范(试行)》,扎实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推动司法办案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检委会审议案件及重大事项相关制度,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规程(试行)》,提升检委会议事质效。加强检察技术保障。完成法医文证审查、现场痕迹证据审查、司法会计等技术性审查26件,电子物证鉴定2件,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技术辅助;强化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保障,加强“智慧检察官”办案平台和“学习明法”APP的应用,以科技促发展。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强化检察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化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查摆问题,扎实整改落实。配合做好市检察院党组对区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工作,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认领,对2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结合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完善《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实施意见》《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制度(试行)》等20余项规章制度,检察管理更加规范。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全覆盖、系统性预防腐败及各类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试行)》《刑事案件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定《执纪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第一种形态”运用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警示谈话7人次,诫勉4人,筑牢廉洁防线。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半年工作通报函的形式坚持每半年向全体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争取代表的支持。通过走访、举办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方式,直接与29名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代表意见的办理落实,办结各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6条。积极回应代表建议,主动承担起向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的社会责任,与咸水沽一中、双港镇九个社区联合开展10场“家长讲堂”,229名学生家长接受法治亲职教育,进一步拓宽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渠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赢得代表的肯定和家长、学校的一致好评。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深入基层联系点社区(村)开展调研,密切群众联系,回应群众期盼和诉求。举办“向群众汇报工作,为人民守护初心”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30名社区最基层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高标准做好律师查询、接待工作,与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1件,检察办案更加透明。加强检察宣传,在《检察日报》《天津日报》等主流报刊媒体及电视台发布检察新闻作品172篇,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宣传作品2000余条,营造检察宣传强大声势,其中23篇新媒体作品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检察日报等全国级新媒体采用,多部作品在全国、全市新媒体大赛和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奖,用鲜活的检察声音传递出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2019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前进势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认真解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加强;二是检察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与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

各位代表,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深化法治津南建设上争创一流。落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做坚持和巩固“中国之治”制度的捍卫者、完善和发展制度的推动者、遵守和执行制度的实践者。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津南。

二是牢牢把握开创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新要求,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争创一流。坚决捍卫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助力健全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牢牢把握突出主责主业的新要求,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争创一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坚持最高质量标准,着力减少刑事办案中的“件”数,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加大未成年人家长法治亲职教育力度,擦亮津南未检品牌。努力实现检察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牢牢把握推进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在深化品质检察上争创一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改革集成水平,协同推动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让检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深化“技术+办案”工作模式,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用科技为检察官减负,为司法公正加分。

五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检的新要求,在打造检察铁军上争创一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培训、评价、激励、使用机制,最大程度释放人才红利。强化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及其传导落实,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创新竞进、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奋发进取,砥砺追梦前行,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津南新发展。

 

有关名词解释

(按名词在报告中出现先后为序)

    

1.“七一个”工作机制:区检察院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在深入调研、思考、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七个一”工作机制,即搭建一个检企联络平台、建立一套沟通联系机制、组建一支精准送法队伍、完善一套涉企办案机制、做好一份优质检察建议、维护好一个合法权益、提升一个办案能力。

2.复议复核: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3.“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4.特殊预防:对特定的涉罪人员的再犯预防。适用于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进入刑事诉讼流程、因被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而退出刑事诉讼流程的未成年人,对已经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通过访谈、心理辅导、家长亲职教育等多种形式对该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矫正其行为,预防其再犯罪。

5.案-件比:这一概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一项检察管理指标,即一个案件与该案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形成的“件”数之和在统计意义上的一个对比关系。围绕这一指标,可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来设计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可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效果。

6.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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