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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认真履行职责  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7月11日在津南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检察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近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强化依法监督为主题,以强化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强化自身规范司法为保障,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取得良好成效。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事监管活动等实行的法律监督,是由监所检察工作发展而来,是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区检察院在区看守所设有1个派驻检察室,在基层司法所设有5个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配备刑事执行检察干警6人,承担着对区看守所(年均在押量2000人以上)在押人员和全区4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任务,为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强化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检察,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一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2013年以来,区检察院不断强化监督纠正该交付执行不交付执行、交付执行错误等刑罚交付执行违法问题,共向有关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检察建议书》71份,把好刑事执行“入口”关。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专项清理”。经核查,我区290名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处实刑后均已交付监管场所执行。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经核查,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区法院共判处财产刑犯罪1305人,涉及财产刑金额1967万元,实际收缴543人399.1万元。针对未及时收缴的部分,区检察院及时建议区法院相关部门全部移交执行部门执行。二是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推动“一押到底”执法模式的改变。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5件87人,全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如犯罪嫌疑人才昂仁增(少数民族学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接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审查认定,才昂仁增涉嫌故意伤害案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影响诉讼活动进行和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据此,向公安机关提出将犯罪嫌疑人才昂仁增的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及时采纳落实。该案的成功办理,保护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促进了民族团结。该案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度全国精品案件(全市仅2件)。

——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创新,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一是创新巡回检察监督模式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区检察院坚持检力下沉,在全市率先在基层司法所建立5个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创新巡回检察监督模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实行全程监督。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427人。通过加大巡回检察力度,监督17名不符合矫正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5名漏管人员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会同区司法局在广聚园纸业有限公司、北闸口建筑公司、施易得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6个区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开展“阳光关爱”帮教活动。社区服刑人员中涌现了毛爱、温涛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社区矫正的成果更加明显,维护稳定的成效更加突出。二是推动形成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新格局。与公、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借助镇级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成立由司法干警、辅助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初步形成点面结合,区、镇、村(居)三级联动,院(检察院)、科(监所科)、室(检察联络室)、格(社区网格)四级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新格局。

——强化人权司法保护,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加强巡视检察。发挥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作用,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加强对体罚虐待被执行人、违法使用械具等问题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进监区”活动,通过在监区设立检务公开栏、检察官信箱、发放检察官联系卡、落实检察官约见制度等方式,共受理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控告、申诉和举报11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切实纠正和预防超期羁押。落实羁押期限提前告知、预警提示和换押制度,加强对看守所登记和换押手续的审查,准确把握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及羁押期限。建立《在押人员羁押时限监督情况总表》,对每名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羁押起止日期详细登记、动态监督,在羁押期限届满七日前向看守所提出预警提示。共向区看守所提出预警提示1133次,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维护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强化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秩序。一是加强看守所入所出所监督检察。建立“两查一建议”监督机制,严把入所关。即对新收押及临时出所后回所人员进行常规身体检查和违禁品检查,对新收押人员作出风险评估,向看守所提出分押监室建议。通过每天查阅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掌握一周内出所人员数据,在出所前一周内进行谈话,对出所人员在押情况等开展调查,全程监督出所人员是否按时出所、出所法律手续是否齐全、看守所民警是否有违法违规现象,严把出所关。共开展入所检察5733人次、出所检察5782人次,维护了看守所安全稳定。二是推进落实监管场所常态化监督机制。驻所检察人员围绕看守所问题多发易发环节,加大日常巡视监督力度,及时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监督配合看守所加强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安全防范。针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148件,确保监管安全。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犯罪。依法监督、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看守所规范监管活动。

——强化自身规范司法,抓实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斥资40余万元安装高清大屏幕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同步,便于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优化人员配备,目前驻所检察人员4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推进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看守所检察一日规范》《安全防范检察制度》等制度,实现了监督模式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工作方式细致化、监督手段信息化、设施保障标准化。连续两届(每三年一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市仅有七家)。二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入查找、认真整改《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刑事执行检察子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着力培养刑事执行检察专业人才,多名干警被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干警、市优秀平安志愿者1人入选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一级侦查人才库。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多次被评为区综治先进集体、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打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传统监所检察工作模式还未完全突破,刑事执行检察执法理念还需转变。二是办案职能发挥不充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成效还需增强。三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新增业务职能还没有全面开展,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大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五个着力”,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是着力转变司法理念,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全面转变。二是着力推进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建设,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为切入点,打造服务法治津南、平安津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名片。三是着力加强司法办案,推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新增业务职能全面开展四是着力加强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监督,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五是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过硬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三、2017年上半年检察执法情况简要回顾

在认真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同时,区检察院不断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津南发展大局。2017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坚持“规范调整年”工作定位,加强制度机制和执行力建设,补齐工作短板,打造工作特色亮点,推进争创全市先进检察院开局起步,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津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出台《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计民生的八条意见》,深入各镇、行政执法部门、企业开展司法调研服务。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嫌疑人2件3人,提起公诉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6件6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理的非法经营汽油案等案件提出治理建议,区委书记赵仲华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受理群众来信59件,接待来访29批次170人,开展举报初核4件,答复实名信访54件。

——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健全信访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和治安隐患排查化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严厉打击进京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区内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确保了“两会”期间全区进京非正常访为零,得到市、区委的肯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推进平安津南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1件181人,提起公诉305件362人,决定不批准逮捕83件114人。

——坚持惩防腐败力度不减。抓紧对积压线索和久立未决案件的集中排查和清理,做好转隶准备工作的同时,突出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及美丽乡村建设、涉农惠农、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14人,同比分别增长133%。认真办理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立案查处了双港镇原党委书记张顺弟受贿案、咸水沽镇原副镇长吕志华贪污案。对区水务局原局长万继全受贿案、北闸口镇原副镇长王守俭受贿案提起公诉。围绕办案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2件,提出预防建议2件,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57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94次。拟定的《津南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在全区执行。加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分析,形成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刘惠区长批示肯定。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份。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民计民生及可持续发展司法保护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1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11件11人。向公安机关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5份,引导侦查取证。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人。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1件,针对虚假支付令案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件,全部收到回复。

——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稳步实施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工作(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确保改革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推进有序。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出28名首次入额检察官。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赋予检察官相对独立的办案权限,突出司法属性。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厘清检察官权责,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扎实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办理速裁和认罪认罚案件111件119人。今后,检察工作将紧紧围绕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断丰富拓展刑事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五大法律监督职能和作用,努力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法治津南、平安津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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